2025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廣州市職位資格審核材料
2025年應屆畢業生: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 報名登記表(須在報名系統下載核準后簽名)
3. 學生證(如學生證已注銷則不需提供)
4. 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則須提供相應證書替代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其他人員:
1. 有效居民身份證
2. 報名登記表(須在報名系統下載核準后簽名)
3. 學歷證書
4. 學位證書
5.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公告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 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須取得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 報考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外語水平、政治面貌等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
3. 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4. 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身份(定義見公告報考指南第15點)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在廣州市服務或廣州市戶籍(生源)、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相關材料和以下證明材料:
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5. 以“退役大學生士兵”身份(定義見公告報考指南第15點)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退出現役證件、在廣州市入伍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書等)或廣州市戶籍(生源)證明材料。
6. 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
7. 不具備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須提供廣東省戶籍(生源)證明材料。
8. 除國家統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外,其他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提供未落實工作單位的證明(如未就業證明、離職證明、社保繳交證明等材料);②2023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未落實工作單位的證明(如未就業證明、離職證明、社保繳交證明等材料);③正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提供相關服務證明材料。
以上內容摘自《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廣州市職位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等有關事項公告》,來源廣州黨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