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聘86人公告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經濟學院和原北京財貿學院于1995年3月合并、組建的北京市屬重點大學。建校69年來,學校秉承“崇德尚能,經世濟民”的校訓精神,堅持內涵、特色、差異化發展道路,已發展成為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為重要特色和突出優勢,法學、文學、理學和工學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北京市重點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一、招聘計劃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教學崗位計劃公開招聘69人,黨政管理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17人,其中輔導員崗位10人,崗位信息及要求詳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申報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遵守教育工作者職業道德。
(三)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背景、業務理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
(四)引進非北京戶籍應聘者應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條件。
(五)教學崗位(專業技術十級)需求原則上招聘2025年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對于的、有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人員,如具有較高層次的科研成果、較大學術潛力也可申報,聘用崗位級別由學校基于應聘者科研成果和學術能力評估確定;具有海外學習或科研工作經歷者優先。
(六)應聘人員為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畢業生的,須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非北京籍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要求和進京落戶的條件,就讀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應屆博士畢業生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碩士畢業生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京籍(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戶籍)應聘人員的年齡要求原則上與非京籍一致,特別的可以適當放寬。
(七)應聘人員為留學歸國人員的,具有碩士學位原則上應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原則上應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別的可以適當放寬;應聘人員還須符合北京市關于留學人才引進的相關要求。
(八)應聘人員為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的,原則上應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別的可以適當放寬;應在2025年11月30日前辦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續、取得博士后證書,并符合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
(九)應聘人員應符合北京市及學校就業落戶相關工作要求,本市調入人員應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戶籍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市。原則上應聘人員應于2025年11月30日之前入職報到。
(十)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報名方式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應聘者訪問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網上招聘系統(網址:
http://zhaopin.cueb.edu.cn/hr/zhaopin.jsp),在線注冊、填報簡歷信息并申報崗位,其中教學崗位的應聘全年接收簡歷。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聯系方式中所留郵箱僅用于問題咨詢,通過郵箱投遞簡歷報名無效。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學校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招聘系統中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招聘系統中因填報信息不全或不正確,從而影響條件認定的視為資格不通過。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者進入下一輪考察,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二)初選
教學崗位初選由各用人部門自行組織,用人部門可依據招聘崗位專業及崗位特點自行決定初選方式。
非教學崗位一般采用函評或面試等形式對應聘者進行初選。初選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不低于60分。依成績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下一輪考察人選(若實際結果不足比例,以實際人數為準)。
初選通過人員還需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和職業素質測評。
(三)復選
1.教學崗位
教學崗位需進行試講,旨在評定應聘者的學術創新、學術潛力、教學內容的科學性、概念的準確性、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水平、教學基本素質、教學效果等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作為教師的基本素質。
招聘學院(部、研究院)成立“試講專項工作組”,成員應包括但不限于應聘者所屬學科(專業)教授代表、學院(部)學術分委員會成員代表、教學指導分委員會成員代表、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工會(教代會)代表、外部專家,集體研究確定應聘者聘用排序及聘用后崗位級別。試講結果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1:3上報學校,如果符合條件的人數未達到1:3,則按照實際人數上報。
學校組織校級專家評議,主要評估應聘人員的學科專業契合度、科研成果、學術創新、學術潛力等,通過會議評審,確定擬聘用人選及排序。
2.非教學崗位
初選通過的非教學崗位應聘人員需要進行筆試/專業考試和面試。筆試/專業考試采用閉卷形式,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以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不高于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實際結果不足1:5,以實際人數為準)。
其中,輔導員崗位面試分兩輪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溝通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個體、團體輔導能力等與輔導員工作相關的職業能力;復試綜合成績由第二輪面試考官基于筆試成績、第一輪面試成績和第二輪面試表現打分確定,不再與筆試成績和第一輪面試成績進行加權平均。
其他非教學崗位進行一輪面試,重點考察應試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其復試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合計而成,按百分制計算。
按照復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以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不高于1:3比例確定學校評議人員名單(若實際結果不足比例,以實際人數為準)。若某崗位復試無合格人員,可在同類崗位復試合格人員中進行調劑補充。
根據復試綜合成績,學校組織校級專家評議,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情況、學習教育背景、工作實踐經歷、國際化視野、崗位匹配度等情況進行綜合評議,最終確定擬聘用人選及排序。
(四)體檢
學校人事處、校醫院共同組織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
經學校會議集體研究審定擬聘人選和候補擬聘人選。對于通過招聘程序的擬聘用人選,學校將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聘網及人事處網頁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進行政審調查、準入查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五、特別說明
(一)此招聘公告需求崗位聘用人選均為事業編制,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對于博士畢業或博士后出站新入職的教學崗位人員,學校為其提供總計稅前10萬元安家費和一定額度科研啟動經費。
(二)教學崗位(專業技術十級)聘用人員在第一個合同期(六年)內完成規定的崗位任務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聘。
(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合同,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審查、體檢及入職報到、簽署聘用合同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未通過招聘程序的應聘者不做單獨通知,應聘相關材料不予退還。
(六)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所留郵箱正確有效,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郵箱、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聯系方式
教學崗位應聘者咨詢請與具體學院(部、研究院)聯系,相關聯系方式詳見附件“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輔導員崗位應聘者咨詢請與黨委學生工作部聯系;其他非教學崗位咨詢、公開招聘申報系統問題請咨詢人事處。
黨委學生工作部咨詢電話:
010-83952288
人事處咨詢電話:
010-83952283
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人事處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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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1hW4Bb_MCI5vu7QzM8gmTw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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